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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規范規則了高校新建教育部要點試驗室應具有的各項必要條件。
本規范適用于高校請求教育部要點試驗室在人、財、物方面的預備和建造檢驗作業。
2.規范性引證文件
2.1科技部,《國家要點試驗室建造與辦理暫行辦法》,2002年4月印發。
2.2教育部科技司,《高等學校要點試驗室建造與辦理暫行辦法》。
2.3國家規范GB/T13745-92《學科分類與代碼》。
2.4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教育部1997年公布:《頒發博士、碩士學位和培育研討生的學科、專業目錄》。
3.學科根底
3.1學科包羅面:擬建的教育部要點試驗室,其科學研討作業要包羅2個以上(含2個,下同)二級學科(GB/T13745-92《學科分類與代碼》)。
3.2優勢學科:具有2個以上具有博士學位頒發權的學科,其間至少1個是國家要點學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教育部1997年公布:《頒發博士、碩士學位和培育研討生的學科、專業目錄》)。
3.3優勢研討方向:具有3個以上安穩的首要研討方向;在這些首要研討方向上的研討作業處于國內搶先或世界先進水平,并具有本身的特征,在國內關聯范疇具有較高的學術位置;可以參加世界協作與競賽,在世界上具有必定的學術影響。
3.4展開潛力:關于以根底研討為主的試驗室,可以在世界關聯學術范疇享有必定的學術影響,在學科前沿展開原創性研討作業;關于以運用根底研討為主的試驗室,可以在關聯范疇內處理國民經濟、社會展開和國家安全的嚴重(要)科技問題;可以承當國家或職業嚴重(要)科研使命,展開成為國家或職業科學技術原始立異的重要研討基地;可以參加世界協作與競賽,展開成為在國表里有必定影響的科學研討、人才培育、學術交流中心。
4.人員
4.1試驗室的人員分為固定研討人員、專職辦理人員、研討生、客座人員。在本條的敘說中,將試驗室主任、非專職副主任歸類為固定研討人員。
4.2固定研討人員:環繞試驗室首要研討方向,具有一支特征和優勢比擬顯著、有必定的原始立異才能的研討部隊,固定研討人員(包羅博士后)在25人以上;具有3個以上在國表里享有必定學術影響和位置的學術帶頭人;固定研討人員年紀、常識、學歷、專業技術職務等布局合理:45歲以下的中青年人員不少于60%,其90%以上應具有博士學位;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紀在40歲以下的研討人員不少于20%。
固定人員悉數選用聘任合同制,聘任期為5年。
依托單位具有必定數量規劃的與試驗室首要研討方向共同的教員和技術人員根底集體,根底集體在40人以上,這是固定研討人員活動機制可以實施的人員根底;固定研討人員是根底集體中的比擬優異者;固定研討人員的編制、人事關系在地點院系。
4.3專職與兼職辦理人員:由1名試驗室副主任和1-2名辦理干部(包羅1名專職行政秘書、1名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兼職學術秘書)組成,一起,試驗室還應當有一支把握與試驗室展開的科學研討作業關聯常識和經歷的技術人員部隊(應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專職與兼職辦理人員的人事關系在試驗室。
4.4研討生:在試驗室作業的研討生終年保持在80人以上。
4.5客座人員:終年在試驗室從事客座研討的人員動態保持在60人以上。
5.辦理組織、編制、功用
5.1試驗室主任、副主任:設主任1名、副主任3-4名;其間主任對試驗室的展開和辦理全部擔任,并在民主集中的準則下擔任試驗室嚴重(要)事項的決議計劃。1名副主任為專職辦理人員,分擔工作室。其他2-3名副主任別離分擔科學研討、部隊建造與研討生培育、學術交流與國表里協作等作業。
5.2工作室:編制3-4個;擔任試驗室的平常作業和辦理,包羅試驗室公共資源如儀器設備的置辦與根底設備的建造及其保護,公共資金運用,水電氣等后勤保證,年報資料的搜集與編印,學術年會的舉行,敞開基金課題攻略發布、受理請求,試驗室評價資料,網頁樹立與保護,各項規章制度的起草及監督履行等有關試驗室大局作業的安排與和諧。
5.3學術委員會:由11-13位身體健康、以中青年為主體的國表里優異教授組成,其間依托單位不超越總人數的三分之一;是試驗室的學術輔導組織,擔任審議試驗室的方針、使命和研討方向,審議試驗室的嚴重學術活動、年度作業,批閱敞開課題。
6.房子及其功用分區、配備
6.1科研用房:以終年在試驗室從事研討作業的人員(包羅固定研討人員、研討生、客座研討人員)計,10m2/人以上。
6.2工作室用房:20m2以上;具有現代化工作條件,包羅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譽印機、電話機(開通國內世界遠程)、EMAIL地址、網頁、網址、關聯的計算機辦理軟件如數據庫辦理軟件。
6.3資料室:至少15m2;訂有各首要研討方向國表里關聯期刊。
6.4學術報告廳:至少80m2;具有現代化會議條件,包羅計算機、多媒體投影儀、什物投影儀、屏幕、擴音設備、桌椅100套以上。
6.5固定研討人員工作室:至少包管主任和副主任15m2/人,分室主任12m2/人,其他教授10m2/人,副教授6m2/人,其他固定研討人員4m2/人;工作桌椅1套/人,每間工作室有電話和上彀條件。
6.6研討生學習室:至少 2m2/人,;桌椅1套/人;計算機1臺/4人,有上彀條件。
6.7客座人員工作室:至少4m2/人;可相對獨立設置,也可與關聯課題組固定研討人員共處一室;工作桌椅1套/人;具有與固定研討人員適當的工作條件(電話、上彀)。
上述房子應集中于一處:或者是獨立的一幢樓,或者是一幢樓中的接連的幾層,以便于辦理、資源共享和構成杰出的科學研討與人文空氣。
6.8客座公寓:具有6套以上客座公寓,1-2人/套、每套30m2以上。
以終年固定研討人員25人、客座研討人員6人、研討生80人、專職辦理人員3人計,試驗室要具有1700m2以上的科研、工作等用房和180m2以上的客座公寓。
7.儀器設備
7.1可以保證在本試驗室首要研討方向展開具有國內搶先或世界先進水平的科學研討作業的儀器設備、設備。
7.2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1500萬元,其間單件在1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500萬元。
7.3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在95%以上。
附件一:
國家(教育部)要點試驗室建造請求報告(格局)
一、試驗室稱號、學科(范疇)分類、請求單位、主管部門
二、試驗室研討方向、內容,建造試驗室的意圖、含義
三、國表里該學科(范疇)最新進展,展開趨勢、運用遠景
四、試驗室現有研討作業的根底、水對等
五、首要作業規劃、預期方針、水平
六、已具有的試驗條件
七、科研部隊情況及培育人才的才能
八、建造規劃和預算
九、敞開運轉想象
十、教授(學術委員會)定見
十一、試驗室依托單位定見(配套經費和運轉費撐持額度)
十二、主管部門定見(配套經費和運轉費撐持額度)